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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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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 为统一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技术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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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2 本规范根据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B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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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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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4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设计交通量应采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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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5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包括交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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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6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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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7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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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8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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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9 高速公路改(扩)建工程的设计,应做出交通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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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概、预算编制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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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1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涉及到电子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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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术语与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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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术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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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1 主线控制 main line contr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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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2 匝道控制 on-ramp contr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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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3 通道控制 channels contr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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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4 常发性交通拥挤 regular traf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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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5 偶发性交通拥挤 incidental t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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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6 系统响应时间 system respon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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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 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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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1 SDH(Synchronous Digit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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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2 IP(Intemet Protoc01)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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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3 STM-1(Synchronous Tr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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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4 STM-4、STM-16――同步传送高阶模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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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5 ISDN (Integrated Serv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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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6 PRC (Primary Refere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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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7 LPR (Local Primary Re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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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8 BITS (Building Integr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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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交通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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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.1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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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.2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,应在该公路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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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.3 制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方案时,应对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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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.4 拟定交通安全设施、服务设施、管理设施设计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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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总体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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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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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1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,是高速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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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2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应根据公路在路网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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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3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交通安全设施、服务设施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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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4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,应拟定发生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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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总体设计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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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1 应根据高速公路在公路网中的位置及其功能,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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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2 应在公路工程主体设计的基础上,根据服务水平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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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3 根据交通量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、经济条件,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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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4 总体协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与主体工程间和相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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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5 协调交通安全设施、服务设施、管理设施各专业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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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6 根据高速公路所处路网的位置及沿线城镇分布,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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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7 服务设施的布设除应符合本项目的需要和间距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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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8 管理设施的设计应以实施联网管理为目标,注重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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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9 根据高速公路的设计交通量,拟定交通工程及沿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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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10 在总体设计方案的论证中,不仅应对设计、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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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11 高速公路分期修建的续建工程或改(扩)建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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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 总体设计界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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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1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与高速公路主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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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2 根据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、建设规模及其远期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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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3 根据主体工程总体设计,拟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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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4 根据主体工程提出的原则指导意见、要求和设计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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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5 对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安全性评价,反馈优化、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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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.6 主体工程总体设计经共同确认后,应在主体工程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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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 设计界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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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1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与主体工程的设计界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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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2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各专业间设计界面,可根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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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交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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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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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1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等级应为A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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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2 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设备使用年限应不小于表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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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3 八车道及其以上高速公路,应根据交通量、交通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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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4 路侧安全距离不足或车辆偏离驶出边缘车道,会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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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5 高速公路改(扩)建工程不中断交通施工时,应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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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 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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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1 标志设置 (1)公路标志版面内容应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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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2 标志版面 (1)标志版面形状应符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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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3 标志支撑方式 标志支撑方式根据标志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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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4 标志结构设计 (1)结构设计应按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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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标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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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1 标线设置 (1)公路标线应设置反光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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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2 行车道边缘线、车道分界线宽度应符合表5.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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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3 路面标记尺寸与重复设置次数应符合表5.3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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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4 导向箭头尺寸与重复设置次数应符合表5.3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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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5 上跨高速公路跨线桥中墩的端面,或紧邻路基的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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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6 标线采用的材料其耐磨性、抗滑性应符合规定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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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 视线诱导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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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1 高速公路主线、出入口、匝道以及线形变化较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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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2 高速公路主线应连续设置轮廓标,轮廓标的设置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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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3 互通式立体交叉、服务区、停车区、公共汽车停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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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.4 主线线形变化较大路段、匝道等处,应设置引导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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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 隔离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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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.1 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应连续设置隔离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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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.2 隔离栅高度可根据公路两侧地形及其周边具体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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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.3 隔离栅应以风力影响为主进行稳定性验算,并考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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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.4 隔离栅可选用焊接网、编织网、钢板网、刺铁丝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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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.5 采用金属类隔离栅时,应进行防腐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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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 防护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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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.1 上跨高速公路的桥梁两侧和人行天桥两侧应设置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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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.2 桥梁防护网高度可根据桥梁两侧及其周边具体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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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.3 桥梁防护网应以风力影响为主进行稳定性验算,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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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.4 桥梁金属防护网应做防雷接地设计,其接地电阻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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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.5 在可能落石的挖方路段,应设置防护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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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 防眩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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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.1 防眩板设置条件 (1)夜间交通量大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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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.2 防眩板结构设计应符合表5.7.2规定。 表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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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.3 条件适宜时,可采用植物防眩,其设置条件可参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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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 护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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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1 护栏防撞等级分为五级,各级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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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2 高速公路在提供足够宽路侧安全区的路段可不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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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3 高速公路路侧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5.8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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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4 高速公路路侧设置护栏时,护栏起、讫点端头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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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5 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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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6 高速公路整体式断面的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护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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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7 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,应设置活动护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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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8 高速公路桥涵护栏的防撞等级应符合表5.8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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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9 高速公路的小桥、涵洞、通道应设置与路基段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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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.10 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相衔接处为不同防撞等级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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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9 防撞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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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9.1 高速公路主线分流端、匝道出口的护栏端头应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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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9.2 上跨高速公路跨线桥中墩的端部、中央分隔带开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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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0 特殊交通安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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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0.1 高速公路可在适当位置设置供急救、消防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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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0.2 紧急出口 (1)相邻两互通式立体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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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0.3 避险车道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宜结合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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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服务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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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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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高速公路的服务设施等级应为A级。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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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 服务区、停车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公路设计交通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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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3 服务区、停车区的位置应结合路网规划,相邻高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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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 公共汽车停靠站可根据沿线城镇分布、出行需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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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服务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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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1 服务区应设置停车场、公共厕所、加油站、车辆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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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2 服务区的平均间距不宜大于50km;最大间距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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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3 服务区的建筑规模,应根据交通量、交通组成、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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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4 服务区的布设宜采用分离式,可对称布设或非对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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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5 服务区内各类设施应按功能分区布置,将为人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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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6 服务区广场应结合服务主楼、停车场、公共厕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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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7 服务区的停车场的车位数与停车方式,应根据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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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8 服务区附属设施的房屋建筑,应根据功能分区、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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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9 服务区的生活废水等应进行污水处理和综合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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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停车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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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1 停车区应设置停车场、公共厕所、长凳,只给用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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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2 停车区可在服务区之间布设一处或多处,其平均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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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3 停车区的布设宜采用分离式,但无须对称布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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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4 停车区的建筑规模,应根据交通量、交通组成、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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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.5 停车区宜结合沿线自然环境、工程条件等布置。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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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 公共汽车停靠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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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1 公共汽车停靠站的布置可根据公路沿线城镇布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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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 公共汽车停靠站宜与服务区、互通式立体交叉合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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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3 上、下行线的公共汽车停靠站,应易于识别,相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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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管理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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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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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1 高速公路的管理设施等级应为A级。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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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2 管理设施应适应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特点,并充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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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3 管理机构应根据主体工程总体设计,确定交通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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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4 斜拉桥、悬索桥等特殊大桥设置结构监测,或隧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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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5 供配电设施应设置电力监控,并纳入主线监控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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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 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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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1 省(市、自治区)管理机构宜设置管理中心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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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2 管理机构的设置 (1)管理中心宜设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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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监控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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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1 一般规定 (1)监控系统应具备信息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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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2 监控管理机构应由监控中心(或区域监控中心)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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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3 监控系统模式可采用集中式或分布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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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4 监控系统根据监控类别、公路路网、交通量、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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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5 监控系统性能指标 (1)宜采用检测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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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6 监控系统各类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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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7 监控外场设备基础、管道、供电与防雷、接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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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8 可变信息标志字模 可变信息标志字模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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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 收费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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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1 一般规定 (1)收费系统设计应服从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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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2 收费管理机构应由省(市、自治区)收费中心(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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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3 收费制式 (1)收费制式应根据公路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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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4 收费方式应根据收费系统的建设规模、运行管理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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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5 收费标准应统一采用车型分类标准收费,并限制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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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6 收费广场及其设计要点 (1)收费广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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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7 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与软件平台 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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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8 联网收费结算模式应根据投资和管理体制确定,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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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9 收费监控模式分为分布监控和集中监控,有条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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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10 收费系统可靠性和网络安全 (1)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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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 通信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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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 一般规定 (1)通信系统应根据高速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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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2 通信系统管理机构应由通信中心、通信分中心、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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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3 高速公路通信网由传送网、业务网、支撑网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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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4 传送网 (1)通信中心、通信分中心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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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5 光、电缆 (1)光纤应选用ITU-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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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6 电话交换网 (1)电话交换网应由长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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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7 数据通信网 (1)数据通信应主要为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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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8 图像传输网 (1)图像传输网应为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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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9 会议电视网 设计会议电视系统时,应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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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0 紧急报警系统 (1)紧急报警系统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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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1 移动通信 设置移动通信时,宜采用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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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2 通信支撑网 (1)通信网应依据传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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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3 通信电源 (1)通信系统用电负荷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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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4 防雷、接地 (1)机房的通信设备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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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.15 通信管道 (1)通信管道宜布设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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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 配电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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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级别应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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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2 为保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用电的电压质量,应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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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3 变电所的高压电源宜就近采用10kV电源。电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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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4 变电所的电力应进行监控。变压器的出线开关应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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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5 柴油发电机的容量除满足一、二级负荷用电外,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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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6 配电室内设有封闭式的干式变压器和低压配电柜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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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7 自变压器输出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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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8 低压配电屏和各级配电箱的备用回路,宜为总回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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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9 由树干式系统供电的配电箱,其进线开关应选带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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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0 公路收费广场、服务区、管理区等场区应设置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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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1 服务区的停车场宜设置高杆灯照明,照度宜为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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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2 收费广场车道数大于或等于12时宜设高杆灯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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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3 收费天棚应设车道照明,照度宜为30~50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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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.14 监控中心机房应设应急备用照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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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 房屋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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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1 管理机构的房屋建筑选址和规模应根据高速公路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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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2 管理机构的房屋建筑的规模宜按预测的第20年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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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3 管理机构中监控、通信系统的用地和建筑面积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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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4 监控、通信中心与监控、通信分中心除设置管理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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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5 监控、通信、收费分中心可同收费站合并建设,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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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6 收费站的用地和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7.7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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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7 收费站房屋建筑应包括:收费天棚、收费主楼以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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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8 收费站主体建筑为收费主楼,宜靠近收费广场,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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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10 养护工区与收费站合建时,应在被交路上设置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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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11 养护工区的用地和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7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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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7.12 养护工区应设置办公室、养护机械库、养护机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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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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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0.1 交通安全设施 (1)交通标志平面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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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0.2 监控系统 (1)路段上的闭路电视摄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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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0.3 收费系统 (1)收费车道至收费站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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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0.4 通信系统 (1)主线通信管道、分歧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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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0.5 配电照明 (1)根据服务设施、监控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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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0.6 监控系统、收费系统、通信系统等外场设备的防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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