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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管理,保障施工从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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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(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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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,是指按照国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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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《建筑安装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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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(预)算时,应当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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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,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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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、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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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,应当将施工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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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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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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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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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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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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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,由县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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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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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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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,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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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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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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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