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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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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《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(2016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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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《周期定额》考虑了我国各类民用建筑设计一般需要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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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《周期定额》的每个日历月以四个日历周近似计算,即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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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 《周期定额》的设计工作及设计时间范围包括:自设计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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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 《周期定额》在下列情况下予以调整 1.复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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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 套用周期定额时,若工程规模在两档之间时,采用插入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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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7 设计单位除按周期定额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外,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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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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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.办公、商业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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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.交通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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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.医疗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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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4.教育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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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.文娱、博览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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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6.体育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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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7.居住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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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8.车库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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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9.其它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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